被抽查的检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海南:印发2024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海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与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暂行)〉的通知》(琼气规发〔2021〕1号)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目的
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活动进行全面考核督查,规范检测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的防雷检测市场环境,促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雷电灾害事故发生。
二、考核对象
本省注册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和在本省备案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
三、考核时段
考核采用数据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准备
被抽查的检测机构按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核
1.考核重点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档案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
(2)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3)检测专用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4)检测行为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规范(包括检测方法正确性、检测项目完整性、检测标准适用性、检测数据准确性、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一致性、检测结论正确性等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或规定);
(5)涉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的其他要求。
2.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工作由海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各市县气象局给予配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组,抽调部分专家组成。
(2)考核方法
以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采取资料检查、项目验证和基础性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测项目抽查比例为5%,最多不超过10个,不少于3个、不足3个全部纳入考核,考核项目从2024年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中选取。
(三)考核结果上报检测质量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编写《质量考核报告》(见附件),于5月31日前报送主管部门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促进企业提高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各企业要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做好自查,提前准备佐证材料 认真配合考核组,确保顺利开展。
(二)坚持客观公正
考核组成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切实履行好质量考核职责,准确做出质量考核意见。
(三)严格遵守纪律
考核组成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来源:海南省气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