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到指定的场所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现场检测 ||辽宁: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信息报告单位能力核实工作

一、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与信息报告单位申请材料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参加现场操作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更换。
二、参加现场能力核实的单位应携带《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所有执照、文件、合同等材料的正本,并与信息报告材料中的一致。所有报送材料如有补正,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日,若不能按时补正,不能参加现场能力核实。
三、现场能力核实方式
现场能力核实采取专业技术人员到指定的场所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现场检测、填写原始记录、出具检测报告的方式。
四、能力核实内容与时间
能力核实内容包括人员组织分工、现场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签字盖章等全过程。主要为被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任务组织分工的合理性、安全防护装备的佩戴与使用、检测仪器设备的配备与使用、检测方法的正确性、检测项目的完整性、现场检测的熟练性、原始记录填写的规范性和正确性、检测报告的完整性和符合性,以及被考核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按质量手册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等内容。以上能力核实内容应在120分钟内完成。
五、能力核实依据
《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实施细则》、《辽宁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认定规定》、QXT 646-2022《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现场操作考核规范》、GB/T 21431-2023《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和标准。
六、现场能力核实时间及地点
1.现场能力核实时间:2025年4月2日8:30开始。
2.现场能力核实地点:东北区域气象中心
七、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能力核实的人员,必须是申请材料所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如发现替考行为,清出考场,该资质单位不予信息登记。 2.现场能力核实按照3至4人分组进行,参加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八、考核纪律
1.现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
2.现场能力核实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及上网设备,一经发现按照作弊处理。
3.现场能力核实中,不是同一检测单位的人员禁止交流与考核相关的内容。
4.现场能力核实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该小组按照弃考处理。
5.能力核实时注意自身安全。
联系人:刘志邦
联系电话:024-23876971(来源:辽宁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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