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准纳入名录的单位不得在晋从业 ||山西:发布《在晋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录》 (2024年第2号)
根据《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截至2024年4月29日,以下单位已在山西省气象局完成信息报告,纳入《在晋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录》管理。
山西省气象局《在晋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录》根据信息核实情况、企业规范从业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公告。请此名录之外的省内防雷检测单位,尽快完成整改,确保持续符合41号令从业条件。此名录之外的省外防雷检测单位,若有计划在晋从业,请按照《山西省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报告,纳入《名录》后方可在晋开展业务。此名录之外的省内资质单位,请尽快完成整改,此名录将计入资质单位信用档案,作为资质延续、资质升级的重要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在晋从业,应自觉接受项目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管。尚未获准纳入《在晋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录》的资质单位,如有擅自在晋从业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山西省气象局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山西省气象局法规处0351-3916599。(来源:山西省气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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